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2:07:21
闲置土地不收回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开工建设是因为政府原因,如高速公路封闭或规划指标未出台,政府无权无偿收回土地。
土地问责的执行者与土地违法的肇事者可能是同一主体,导致个别地方政府在土地交易中既是队员也是裁判。
宅基地可能因地区不同而使用不同材质建造,拆除成本高且无报销途径。
村民对宅基地有占有心理,且存在一户多宅现象,短期内难以解决。
尽管有《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但地方政府可能未完全贯彻落实这些规定。
如果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收回土地时需考虑保护抵押权人利益,这可能导致收回行动变得复杂。
开发商可能声明闲置非自身原因,而是因为拆迁未完成、回迁问题等客观因素。
土地收回权力可能与其他部门行为或法院裁判存在冲突,影响土地收回的决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通常在两年内未动工开发才会被收回。
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可能导致闲置土地在某些情况下不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