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44:51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已经查清的某些事实作出的裁决。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当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
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作出的裁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同意调解并且达成一致,可以当庭制定调解书,双方签字加盖组织印章后生效,且生效后没有上诉机会。
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仲裁庭可以直接作出裁决,出具裁定书,通常不会当庭裁决,但法律规定45天内结案,如需延长,则需在15天内完成。
如果仲裁裁决的金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标准(例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则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仲裁裁决的金额超过了法定标准,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概述了劳动仲裁裁决的主要结果类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而异,具体裁决结果需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