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6:25:00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防止食品浪费,今年以来,新疆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于日前公布2025年第一批制止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餐饮单位是否主动向消费者发出防止浪费提醒、小份菜推行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摆放张贴提示牌,并督促餐饮业要努力争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对于存在浪费行为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此外,还加强了对网络餐饮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积极参与反餐饮浪费行动。
另据了解,今年2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2024年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结果的通报》。此次评估在全疆范围内共抽查82家机关食堂,通过实地检查和综合评定,共30家机关食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一、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2月2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某饭店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二、吐鲁番市高昌区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1月7日,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对高昌区某餐饮店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某快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1月16日,阿瓦提县市场监管局在对阿瓦提县某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阿瓦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四、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某美食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2月11日,乌什县市场监管局在对乌什县某美食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现场发现当事人店内客人在就餐结束后剩余菜肴较多,造成食品浪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乌什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五、塔城地区裕民县某快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2月25日,裕民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裕民县某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裕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六、昌吉州玛纳斯县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2月27日,玛纳斯县市场监管局在对玛纳斯县某餐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没有任何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的提示或说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玛纳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
七、昌吉州奇台县某中学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案
2025年3月19日,奇台县市场监管局在依法对某中学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提供食堂用餐服务时,未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食堂在就餐结束后,将未食用完的剩余菜品、整盘米饭倒入垃圾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奇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
(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综合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