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2:40:34
探矿投入的认定遵循《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每平方公里需投入2000元人民币。
每平方公里需投入5000元人民币。
每平方公里需投入10000元人民币。
如果探矿权人在某年度的勘查投入超过了最低标准,超出部分可以计入下一个年度的勘查投入。
请根据您的具体勘查计划和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计算和确认每年的最低勘查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