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9:39:59
社保人员调入的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离职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社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离职后,按规定在新的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
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的各项手续,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迁出迁入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到目标城市社保机构查询本人社保记录,确认是否有社保记录。
目标城市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社保迁入手续,将社保关系迁入目标城市社保机构。
本人已经在目标城市工作并符合该城市社保迁入条件;
本人之前已经在原社保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符合社保迁出条件;
本人已经到达目标城市,并已经在该城市落户。
建议:
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涉及到跨地区转移,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