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59:14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最新规定
根据最新规定,江苏省的女性产假从原本的128天延长到了149天,男方的护理假为15天,遇到法定的节假日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比如中秋、元旦之类的假日可以补休,但是正常的双休日却是不能补休的。
建议:
女职工在生育时,应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假期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男方在申请护理假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合法享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