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55:24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例如,教师等职业在享受的寒暑假期间的休息天数已经超过了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因此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如果员工因为私人事务请假超过20天,并且单位在这期间没有扣除其工资,那么该职工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员工,如果他们因为健康问题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那么他们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但不满20年的员工,如果他们因为健康问题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那么他们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对于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他们因为健康问题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那么他们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当年有旷工者。如果员工在当年有旷工行为,他们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待岗期间或当年待岗(待分配)超过30天的。如果员工在待岗期间或待分配期间超过30天,他们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这些规定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旨在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