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42:54
居住登记注销的方式如下: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注销手续。
本人申请注销居住登记: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和居住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搬离现居住地址的,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居住登记。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人撤销居住权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即可。
居住权消灭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居住权人出现了严重侵害住房所有权人权益等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住房所有权人就有权利去撤销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核实后,登记机构会作出撤销的决定。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规定:不同地区的居住登记注销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准备充分材料:办理居住登记注销时,确保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材料。
选择合适的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办理或线下办理,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