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47:51
竣工结算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标准、质量要求等。
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或变更。
证明施工单位已中标。
包括完整的施工图和竣工图,用于工程量计算和核对。
记录设计变更内容,影响工程造价。
记录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包括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
记录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价格等。
记录甲供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情况。
记录隐蔽工程的验收情况。
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每日情况。
记录项目相关会议的内容和决议。
记录工程相关联系和协调情况。
明确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的详细信息。
记录地基处理、隐蔽工程和桩基的验收情况。
如批复的工程投资文件、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资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进行审核。送审资料应为原件(原始资料),所有资料应编号连续并有明确的时间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