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6 21:38:00
奔流新闻讯(记者沙金萍)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涛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一审获刑8年。8月16日,受害人梅子(化名)的母亲李女士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刘某涛不服判决,提起无罪上诉。
李女士说,8月14日,她从虹口区人民法院得到消息,刘某涛不服审判结果,提起无罪上诉。同时,李女士向奔流新闻记者发来梅子关于刘某涛上诉的回应,梅子表示,“我尊重这8年,且无奈接受判决结果。这8年结果背后,离不开参与侦办案件的所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获知刘某涛已经上诉,他竟还有脸上诉,我们会坚决迎接他的下一波挑衅。如果最终结果超出预期,我会考虑在二审后提交其他证据材料,申请抗诉。”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2011年5月,李女士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民警刘某涛结婚。婚后,李女士带着梅子与刘某涛一起生活。其间,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甚至在两人结婚之前就对梅子有过猥亵行为。2024年1月19日,李女士母女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凉城新村派出所报案。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正式立案调查。2025年8月11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涛一审获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