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3 11:02:00
日前,省住建厅发布《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租赁住房将明确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住宅型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体,同时结合城市人才引进和三孩政策需求,允许少量建设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户型。每套住宅必须配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其中套型使用面积有明确规定,确保居住的舒适性和实用性。标准还特别对居住舒适度作出量化规定,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及起居室净高不低于2.6米。
针对年轻群体及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 宿舍型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至4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利用已建成房屋改建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宿舍项目应具备居住、盥洗、如厕、晾晒、储藏、管理等基本功能空间。建筑内公共区域可增加公用厨房、文体活动、商务、网络宽带、日用品零售、快递收取等服务空间。房间内应加大储物空间,增加用餐、会客、晾衣空间,应设置信息网络接入点;可设置卫生间、洗浴间和起居室。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在配套设施方面,征求意见稿展现出前瞻性设计理念。标准要求所有项目按非机动车位总数50%以上比例设置地面停车位,并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地面停车棚须结合出入口分散布局。机动车位则要求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条件。此外,标准还明确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支持采用装配式、超低能耗等新型建造技术,以推动租赁住房建设向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贺娟芳)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