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5 10:27:00
据琅琊新闻网7月15日报道,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当天就“蛤蟆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近日,针对兰山区一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拟被高额处罚一事,临沂市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对此事件进行提级调查。
经调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罚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作出处罚告知,事实不清。二是执法程序不当。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未按规定组织听证;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未按规定期限送达书面《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以上问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央视网、澎湃新闻等媒体此前报道称,2025年2月,临沂一餐馆老板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蛤蟆汤”菜品视频,被举报涉嫌使用国家保护动物中华蟾蜍。张女士表示该菜品是当地的一道特色菜,实际使用的食材也是从市场购买的牛蛙,而非保护动物中华蟾蜍(即俗称的癞蛤蟆)。3月24日,市监局以“发布违法广告”、“拒绝配合调查”为由,拟对张女士罚款45万元。
但直到7月14日,当地市监局工作人员才向张女士送达落款日期为5月12日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程序延迟引发争议。张女士拒绝签字,其代理律师也质疑市监局涉嫌程序违法。张女士表示,受该事件影响,饭店生意一落千丈,她已于7月4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10日,法院的立案审核通过。
张女士此前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蛤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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