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9:34:00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法规的出台,给公共场所的摄像头们加上了“紧箍咒”,也让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这件事有了明确的“行为指南”。
新规划重点:公共场所摄像头“规矩多了”
新法规对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进行了全面规范,明晰能装摄像头和不能装摄像头的场所。条例明确,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施,容易侵犯隐私的区域禁止安装。
如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此举为公民隐私区域上了一把 “安全锁”,防止隐私被随意窥探。
家门口装摄像头,市民怎么看?
条例实施后,个人还能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吗?这种行为会涉嫌违法吗?新规一出台,家门口能不能装摄像头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我觉得家门口装个摄像头还是挺有必要的,能看家护院,心里踏实。” 住在张槎莲塘村的李伯说,村里有不少厂区,人员进出复杂,居民房一楼大多出租给了商户,不少邻居在家门口装好了摄像头。
但也有市民表达了担忧,在顺德曾有居民楼的市民因增设的摄像头而“对簿公堂”。马女士认为,对面房屋的梁先生在他家一楼墙角、二楼阳台栏杆转角处所安装的摄像头可拍摄到自家房屋大门、院落花园、门前摆放垃圾桶的位置等活动空间,侵犯到个人隐私。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认为部分摄像头涉嫌侵犯邻居隐私,判决梁先生将不当安装的3个摄像头拆除。
律师解读:合法安装有“门道”
广东实丰律师事务所李欣蕾律师表示,条例明确了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安装范围、备案制度和禁区,目的是规范安装行为,防止侵犯隐私,同时保障公共安全。假如摄像头角度影响邻居隐私,会被法院要求拆除。
他表示,自家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仅限出于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的合理需求,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目的。其次,拍摄范围不得直接拍摄邻居的人脸、门口人员往来等隐私信息。角度需调整至仅覆盖自家门口必要区域,避免拍摄到公共通道、邻居窗户等。
要注意的是,建议安装前与邻居沟通,征得理解或同意,避免纠纷。在数据管理方面,存储的视频信息需严格保密,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公开传播。保存期限届满后(如30日),应删除已实现处理目的的信息。
除了摄像头外,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也属于图像采集设备,同样适用条例规定,需注意拍摄范围和隐私保护。
文、图、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