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8 16:32:00
6月17日,“湖南省桂东县一犬只拖咬男子”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倒在地上被狗撕咬拖拽,旁边有人拿棍子帮助驱赶恶犬。
18日,伤者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发生于17日上午,伤人恶犬的主人已经找到了。
据介绍,伤者是附近小区的保安,被狗咬伤多处,且伤口较深,其中手臂比较严重,但依然有感染的风险。“已经做过手术了,后续还要植皮。”
家属还表示,视频中持棍施救的应该是附近做装修的工人,后面又来了几个人帮忙赶狗,狗才逃走。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咬的男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犬只已经被打死,其主人也已找到,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月18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否则不能免责。男子行走被咬伤,若主人无法证明男子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被咬男子的伤情达到重伤程度,且狗主人存在没有合理约束犬只等情况,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需承担相应刑事处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