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9 09:17:00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牟某祥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切实维护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在牟某祥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尚未报案的被害人,请务于2025年8月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明细等报案材料,前往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未报案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警官 19843391606 金警官 19843392232
延吉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8日
编辑:马天海
来源:延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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