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3:55
工伤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原工资标准。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享受的薪酬进行计算,即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工作未满1个月,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参照本市职工过去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标准予以支付。
应当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扣除月加班工资的剩余工资为准。如果尚未工作一年,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扣除月加班工资的剩余工资为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由于其尚未工作满12个月,无法直接按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本人工资”。此时,可以按实际工资计算、按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或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工伤工资,确保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工资发放标准和方式,避免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
若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