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2:24:21
关于拖欠工资几天可以投诉的问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此外,《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即可随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不受时间上的限制。
综合以上观点,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超过30天,但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行为,劳动者仍然可以随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发现工资被拖欠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