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4:18:37
自首是指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自动投案: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且供述的内容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自己的罪行。
主体: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供述内容: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且这些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
此外,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综上所述,自首的认定需要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特别自首还需要满足主体和供述内容的具体要求。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