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07:46
从权具有以下特征:
从权利是依附于其他民事权利而存在的。它不能脱离主权利而单独存在,主权利无效则从权利也无效,从权利随主权利的消灭而消灭。
从权利从属于主权利,主权利的存在是从权利存在的前提。从权利的作用在于辅助主权利,保障主权利的实现。
从权的作用是逐步缩小范围,以保障独权因范围太大不能获得授权的时候,退一步获得一个相对较小的合理的保护范围。
从权中的某些技术特征可以和独权中的并列,作为改进的并列的可选方案,这种从权也可以视为一种独权。
有些从权是针对其他从权中的某些特征进行改进或者并列,这种从权可以称为马库什从权。
这些特征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从权的性质和功能,帮助理解从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