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44:51
限制高消费的人员不能入住 任何星级宾馆。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包括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因此,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应当选择普通酒店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住宿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