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42:21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
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以应对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对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批和许可管理,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许可。
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