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26:51
钓鱼执法,是指 侦查机关以实施对嫌疑人而言有利可图的行为为诱饵,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后将其抓捕的执法方式。这种执法方式在刑事侦查和行政执法中均存在,但存在较大的争议和批评。
在刑事侦查中,“钓鱼执法”与“诱惑侦查”或“诱惑取证”类似,指的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但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下才从事违法活动。这种执法方式在法理上存在争议,因为其可能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并且容易产生公权力滥用的风险。
在行政执法中,“钓鱼执法”则是指通过引诱守法公民从事违法活动,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定性的证据。这种取证方式本身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行政执法应当基于事实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原则。
钓鱼执法因其诱导性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而备受争议,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其持谨慎态度,并严格限制其使用。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有必要加强对钓鱼执法的监督和立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