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0:08:30
训诫书是指 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训诫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文书。训诫罚亦称申诫罚、精神罚,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谴责与告诫,防止其继续违法的一种处罚措施。训诫书的主要形式是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但又应予处罚,未造成具体损害结果的情况。
此外,训诫书不仅仅适用于公安机关,法院也可以对部分罪犯进行训诫。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干扰民事诉讼的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人民法院在法庭上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综上所述,训诫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谴责和告诫,以防止其继续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