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08:24
成都市对摩托车的管理主要依据《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交通秩序管理通告。以下是一些关键的限制措施: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议
遵守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上述禁行规定,以免受到处罚。
办理入城证:如果需要进入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区域,应提前办理入城证。
合法注册:确保摩托车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有效的行驶证和号牌。
这些措施旨在减少摩托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安全,保障市民的出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