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4:51
醉驾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以及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因素。以下是醉驾的具体情节和相应的处罚: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挪动车位型: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
救治病人型(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
睡觉休息型: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隔时醉驾型: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尚未驶出型: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被醉驾追型尾:被其他醉驾车辆追尾。
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这些情节和处罚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防止因醉酒驾驶而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并明确了对不同情节的醉驾行为的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