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2:40:21
土地登记费是指 各地方政府为了有效开展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调查、登记和颁发证书而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的收取旨在确保土地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兼顾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具体依据如下: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由国土资源局制定。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原则是“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既考虑了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土地登记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在收取前必须向当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例如,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这些规定确保了土地登记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