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9:21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目前我国规定的带薪假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5月4日)。
儿童节: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6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8月1日)。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少数民族节日放假安排,如广西的“三月三”假期等。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不同,一般为5至15天。
病假、工伤假、婚假等,具体天数和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职工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假期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此外,如果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一般应顺延补假;但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公休假日时,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