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5:07:55
广州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如果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职工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生育津贴。
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发放生育津贴。
示例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为98天,则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生育津贴 = 8000元 ÷ 30天 × 98天 ≈ 26133元。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通常为生育或手术次月起开始申请,一般在产后或术后1年内申请有效。
生育津贴的具体计算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和企业政策的影响,建议在申请前咨询所在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