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49:33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两个阶段可以复制案卷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律师同样有权复制全案卷宗,这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
请注意,律师在复制案卷材料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