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06:51
流动人口婚育证,也称为育龄人口婚育证,是一种有效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婚育情况。该证件的办理单位是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流动人口婚育证的主要作用包括:
证明持有人的身份。
证明持有人的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等。
证明持有人的生育情况,包括是否已生育、是否有子女等。
证明持有人是否已落实节育措施,如是否佩戴避孕环等。
记录持有人的计划生育奖罚情况。
该证件便于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婚育证分为男性和女性两种,男性持证人不需进行孕检,而女性持证人中未婚者不需孕检,已婚女性则需要到县一级计划生育部门参加孕检后方可办理。
此外,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