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08:24
伤残等级通常是根据个体的伤残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明显职业受限;
社会交往困难。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职业种类受限;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社会交往贫乏。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社会交往降低。
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这些标准通常用于评定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伤残程度,并作为计算相关保险理赔金额的依据。不同对象和事由导致的伤残可能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因此在具体评定时应参照相应的鉴定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