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9:43:57
包烧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滞纳金 = 欠费总额 × 滞纳天数 × 千分之一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法规,供热单位可以从用户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
如果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采取限热或停热等措施,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滞纳金的具体数额可能会根据地方规定有所不同。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供热合同中的条款来计算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