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8:18:21
疫情期间,拘留并不是被限制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所调整。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防控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要慎重采取拘留措施。
确需拘留的,送拘时应遵从拘留所的防疫要求。拘留所明确告知因疫情原因无法收拘的,执行法院应在确认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无感染症状的情况下解除拘留措施。
疫情期间,派出所可以执行拘留,疫情并不是拘留的限制条件。
拘留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等情况。
自从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场所的收人变得更加谨慎。
本地疫情稳定时,被拘留或罪犯需要繁琐的证明手续才能被执行。
本地爆发疫情时,可能会采取熔断机制,行政拘留的一律不收人,刑事方面除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外,其他一律不收,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被判刑人员也会暂缓服刑。
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安机关做出拘留决定后,会让被拘留人先行离开,待本地疫情趋于稳定后再执行。
实践中会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比例,不会要求100%执行。有受害人的案件中,一般都会执行。疫情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只要公安机关做出拘留决定后,可以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需要而随时将被拘留人执行拘留。
疫情期间,对于确需做出行政处罚拘留的,可以先做出行政处罚,办理暂缓拘留,等疫情结束后继续处罚。
暂缓拘留不等于不拘留,除非案件有问题,在暂缓期间发现不应该或者不适用拘留的,否则等拘留所开始收拘时,应该会继续执行拘留。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拘留的执行并不是被禁止的,但会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在疫情稳定时,拘留所会正常收拘;在疫情爆发时,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如暂缓拘留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