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37:44
天津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如下:
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在天津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人员。
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如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经银保监会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
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开户后,可按规定缴费,并自主选择购买经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确定的金融产品,如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
个人从事个人经营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社保缴费年限规定: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流程和规定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