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0:12:32
更换户主需要前往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原户主迁出时,家庭中的其他成年成员可以担任新户主。新户主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原户主迁出证明
新户主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房产证明或社区证明)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户主的申请表。
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新户主的资格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进行更新,并重新颁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等材料。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需要提供户内成员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原户主迁出证明。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及房产证等材料。
建议提前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沟通,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