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3:03:22
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密切相关。具体领取期限如下:
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此,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而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