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3:15:10
补写借条的日期应当写 补写借条的那一天。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的操作能够更清晰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
在补写借条时,除了注明补写日期外,还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借款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借款利息,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并计算出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偿还方式和时间。
借款人需签章或书面签名,以示负责。
此外,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请担保人员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和责任。
综上所述,补写借条时,日期应写为补写当日的日期,并且应确保所有相关条款清晰、完整,以便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