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0:45:17
在刑法中,"多次"一词通常指的是同一性质的危害行为发生三次以上。具体到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多次"的界定如下:
寻衅滋事行为如果达到三次以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多次"。
寻衅滋事行为包括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对于"多次"的认定,通常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如两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多次盗窃"指的是在二年内实施盗窃行为三次以上。
对于"多次盗窃"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会考虑行为人的犯意产生、行为与犯意的联系以及犯意对行为的支配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的认定,法律及司法解释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当参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