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59:15
解除身份证挂失状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挂失。
挂失期间,丢失的身份证仍可以正常使用,但挂失申报相当于一份“免责声明”。
失主的身份证被找回后,派出所会通知本人领回。
解挂时需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派出所,通过拍照验证、信息查询、证件核验,并加上指纹核验等流程。
领取“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申报回执”后,完成解挂确认。
若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当天上午申领,下午即可领取。
注意事项:
准备有效证件:在解除挂失前,需准备好本人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户口簿等。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提供必要信息:需向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挂失时的相关信息。
填写解挂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解除挂失的申请表格。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等待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解除挂失状态。
领取身份证:解除挂失后,如果找回了原身份证,可以继续使用;若未找回,需重新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特殊情况:
已补办新身份证:如果已经补办了新的居民身份证,则不需要取消原身份证的挂失,因为原身份证在补办新证后将自动失效。
未补办新身份证:如果还未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携带找回的身份证前往挂失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解除挂失。
建议:
如果身份证在挂失期间被找回且未办理新的身份证,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挂失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如果已办理新的身份证但旧身份证又被找回,一般情况下,新身份证已生效,旧身份证无需特别处理,但建议仍前往公安机关咨询是否需解除挂失状态。
若身份证在挂失期间被盗用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除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外,还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