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46:51
职称评审属于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在职称评审中,社部门审核职称提交至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行为,就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申请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因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申请人对职称评审行为存在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行政复议是指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该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行政诉讼则是“民告官”的诉讼,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