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46:51
流氓罪在 1997年被取消。原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流氓罪被认为已经不能概括主要犯罪事实,因此被废除,并拆分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六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