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44:21
寄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拟开展寄养的家庭应当向儿童福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一致同意申请等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出具证明,证明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加盖公章
收养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是亲戚之间的寄养,不需要办理手续。
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就必须寄养到经过规定的程序,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批准的服务机构委托的寄养家庭
收养关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建议:
寄养孩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部门。建议您在办理寄养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