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7:59:02
船舶注销船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当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携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船舶灭失(包括拆解、沉没)或失踪时,船舶所有人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或有其他需要注销船舶国籍的情形时,船舶所有人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临时)船舶国籍注销登记。
船舶担保的主债权消灭或船舶抵押合同解除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光船租赁合同期满,光船出租人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光船租赁注销登记,光船租赁关系终止。
注销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时,申请人应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