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8:44:02
房产资质审批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暂定资质,具体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办理路径
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住建部门综合窗口。
在相关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如辽宁省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系统。
准备材料
1. 资质申请表。
2. 公司法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 财务报表。
4. 公司法人及相关高管的身份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
申请流程
1. 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指定的资质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所有材料。
2. 房地产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核实企业是否满足资质的所有条件。
3. 如果审核通过,房地产行政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申请人下发资质证书。
建议:
企业应根据自身资质等级选择合适的审批路径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对于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建议先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申请,以便更快速地完成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