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28:52
社区戒毒的时间期限为 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建议:
1. 吸毒成瘾人员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2. 对于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3.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