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4:53:05
疫情期间上班的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即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正常发放。
若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
若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则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若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若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如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等,可能会有一定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相关政策有所不同。
建议:
企业和员工应充分沟通,明确工资支付的具体安排,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应严格遵守当地关于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法律风险。
员工在疫情期间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