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1:22:22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应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
建议:
罪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以确保顺利接受社区矫正。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并说明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