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33:50
保全人,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以下是主要的资格条件和申请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紧急情况,如债务人正在转移财产或变卖重要资产,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只有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利害关系人)才有权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进行。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是诉前财产保全的硬性要求,目的是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诉中财产保全通常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但在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人,通常应当是与需要保全的证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
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应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申请人必须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供担保是必要条件,除非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
总结来说,保全人需要是利害关系人,证明情况紧急,提供担保,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与证据直接相关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