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7:26:2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员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以下是导致员工不能休年假的几种情形:
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同样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其他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员工的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未经职工同意,单位组织旅游不能代替年休假。
如果员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能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尊重职工的个人意愿,并安排职工休年假。如果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必须证明这种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或双方就此形成专门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