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22 10:35:37
宗谱是一个宗族繁衍发展的“档案史”,历经代代续修编纂,内容洋洋洒洒,蔚为壮观!
但我们在阅读传统宗谱时,往往会发现在世纪(亦称为行传)中的人名既有用“名”,也有用“讳”的不同标注法。
名、讳,通俗地讲,它就是一个人的名字,是用来区别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符号。而在宗谱中,名与讳的标注是有不同涵义的。
在阅读老谱,或重新编纂宗谱中应加以区别对待,不可混用。否则,容易产生不必要的误会而闹出笑话。
在讲名、讳之前,有必要先简单说说古人的名字。
在古代,名字其实是两个概念,即名与字。
名,是指在同一宗族中为区别辈份大小而取定的,可称为“谱名”,有着普遍的同一性。
比如,某姓氏字辈自始迁祖始,按“元、亨、利、贞、文、行、忠、信”等不同字号取名以辨辈份大小,那么每一代人的班辈名就要以这种规定的字号来取用了,不能混用。否则,就会乱了辈份。
假如父亲是“利”字辈,则父亲、伯伯、叔叔辈都统一以“利”字来冠名,如利明、利群、利益等。而自己与叔伯兄弟就是“贞”字辈人,取名时就要先冠以“贞”字,如贞天、贞地、贞星等,以此类推。
在同宗中,只要一看“谱名”就知辈份大小——这就是谱名最明显的作用。
字,通俗地说就是户籍名,或者法定名。
所以,古时候名与字是有不同涵义和作用的。名是用来区别辈份大小的,字是在现实生活中用来沟通交流用的,且一般不能直呼其名(有不恭之义)。
而当代人取名,则没有这般讲究了,名和字二合为一了。
言归正传。
可以说,在宗谱中,除特殊情况外,每一个人都有相应的一个“谱名”。
而在宗谱中,进行个人“行传”记载时,必定先记录名,然后才记录字、号、行(指排行)等。
但在记录这一“谱名”时,又有一种特殊的讲究,即该人还健在人世的,谱名前加注“名”,该人已去世了,则在谱名前加注“讳”以示存殁有别。而在世系图中,则没有名与讳的区别。
不过,笔者在收集、整理有关传统谱牒的实际工作中,发现也有极个别姓氏的宗谱,不管族民健在与否,在行传中通篇冠以“讳”的。
但这极为罕见,也不知古人当时编修宗谱时是出于何种考虑使然。
为此,特提醒广大读者在阅读老宗谱时要有所了解。